常见问题汇总

2022-05-07 00:00:00 发布

Q 1: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在哪里报名?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需要先使用【电脑】打开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网站),搜索【广东省执业药师管理系统】(https://zyys.gdfda.org/),点击【继续教育报名入口】报名。

或先阅读广东省药师协会(www.gdysxh.com)网站首页左侧红色字体的【专业课】学习指南,或下载该操作指南进行阅读。按照该操作指南进行报名。请使用电脑操作,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操作。


Q 2:执业药师需要在哪一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业药师自资格证书上批准日期次年开始(例如:批准日期为2023年10月,则2024年开始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每年应该进行继续教育,有继续教育记录方能注册上岗。2021年开始每年需要学习公需课和专业课,缺一不可,否则会影响办理执业药师注册。(根据相关政策的征求意见稿,以后不能进行补学,建议每年按时完成)


Q 3: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需要先注册登录吗?

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都需先登录广东省执业药师管理系统(https://zyys.gdfda.org),或点击广东省药师协会网站界面的“继续教育报名入口”进入广东省执业药师管理系统。请选择【个人登录】,并选择【粤省事登录】扫码人脸识别即可。(注:不要选择法人信息一栏)


Q 4:关于公需课学习的问题?

专业科目报名交费后,方可报名选择公需科目学习。


Q 5:没有执业的不可以参加继续教育吗?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师,没有在医药单位执业也是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执业药师每年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Q 6:委托书在哪里下载?填写有何要求?

从2022年起,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不再需要上传单位委托书。


Q 7:付款时扫码没有反应怎么办?

扫码支付无反应时请更换一个浏览器再试一下,或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020-37886911、020-83841569 联系办理。


Q 8:发票抬头信息填写错误怎么办?

如已缴费并已收到发票,请在开票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药师协会网站首页在线客服咨询办理。逾期或更换单位的情况不予办理修改发票,请您谅解。重开发票流程在15个工作日内。


Q 9:想补往年的继续教育学分在哪里补?

登录广东省执业药师管理系统,选择年份时请选择广东省药师协会和您需要补学的年份。请使用电脑操作,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Q 10:我已经缴费了,为什么没有收到发票?

请您查看付款记录,确定是否在广东省药师协会参加继续教育。如果是,您可以使用手机号码进行登录,登录进去后在“发票信息”处下载发票。如果不是在广东省药师协会参加继续教育,请您咨询相应的施教机构。


Q 11:考试未通过可以重考吗?重考收取费用吗?

每门课考试不通过可以重新考试。重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Q 12:管理系统/协会的个人信息有误或个人信息有变更怎么办?

如需修改个人信息,请联系广东省执业药师管理系统客服进行修改,联系电话020-37653686。修改成功后,点击立即提交,即可更新个人信息。


Q 13:如何打印专业课学分证明?

进入广东省药师协会网站,使用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登录,登录后点击“我的学分”,点击“打印学分证明”后会出现您需要打印的学分证明图片,点击鼠标右键后选择打印,也可截图下来进行打印。如果打印不了,请更换浏览器试一下。


Q 14:已经报名参加了继续教育查不到学分怎么办?

首先确认您是否在广东省药师协会网站参加继续教育,如果是,需要在协会网站进行查询。如果在其他机构或省外参加的继续教育,则本协会网站内查询不到您的学分。

确实是在协会网站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但查不到本人学分,请通过广东省药师协会网站首页在线客服咨询办理。


Q 15:报名参加继续教育,选错了年份怎么办?

在未缴费的情况下,可以返回广东省执业药师管理系统进行重新选择;如已完成缴费,可通过广东省药师协会网站首页在线客服咨询办理。


Q16:报名参加继续教育,选了其他施教机构怎么办?

目前广东省执业药师管理系统上有三个施教机构(药师协会、直属、湘源)学习都是有效的。如果您想取消目前报名的机构,需要联系该机构的老师,申请取消报名年份。取消成功后,可以再重新报名。


Q17: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重复报名了怎么办?

可通过广东省药师协会网站首页在线客服咨询办理。


Q 18:持有双证的执业药师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持有双证的执业药师每年参加单次继续教育即可,与持有单证的执业药师参加的继续教育一样。


Q 19:现在继续教育都是要看完视频才能考试吗?

是的,根据国家药监局相关文件要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要求做到“防快进、防挂课、防替考”,而且要保证学习时长,所以需要您学习完成后才能进行考试。


Q 20:初级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能否作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使用?

不能,因为执业药师相当于药学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所以初级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不可作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使用。 


Q 22:办理执业药师注册需要提供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吗?

需要。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二十三条:申请人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非当年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供《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申请人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超过五年以上申请注册的,应至少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Q 21:执业药师注册方面的问题

请咨询广东省药监局事务中心,电话:020-37886909。

此份问答更新至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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