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5-21 17:51:49 发布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 25 号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 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的安排,广东省药师协会作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现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开展 2026年度广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历年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人员(含2025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并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紧扣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继续教育工作实际设置,主要涵盖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学习内容。
专业科目包括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行业政策法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行业发展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
三、学时要求
执业药师应当自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批准日期)的次年起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例如:批准日期为2025年10月,2026年开始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应完成每年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四、继续教育形式
网络远程培训和面授培训。
五、报名及学习时间
网络远程培训: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
面授培训:2026年6月至2026年12月(线下+线上学习结合,详情留意后续培训通知,按需报名学习)。
本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学习时间在规定日期结束后将不再后延。逾期未能完成学习考试者,不予授予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六、继续教育收费标准
专业科目收费标准:180元/人/年;
公需科目免费学习。
七、网络远程培训报名流程
1、登录广东省药师协会网站(www.gdysxh.com)点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入口”,点击“继续教育报名入口” 选择“个人登录”,点击【粤信签登录】,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2、登录成功后,核实或完善个人信息和头像,然后选择“继续教育报名”,点击选择学习年份(2026),选择广东省药师协会课程列表(见下图,不同的课程代表不同的施教机构),确认报名,点击跳转。

3、进入协会网站,点击“专业课选课”,选择学年2026,点击“选择”课件并确认,选择发票类型并交费即可进行学习。课件学习完成后,方可进行在线考试。
4、点击“公需课选课”,选择学年2026,选择学习专题并确认报名即可进行学习。
八、学时授予
在协会网站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的执业药师,分别授予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学时证明,可在“广东省药师协会”和“广东省执业药师管理系统”查询、打印继续教育证明,此证明全国范围内有效。
九、继续教育政策要求
(一)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业药师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应当为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提供保障。执业药师无特殊原因应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执业药师注册执业的必要条件。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在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顺延。执业药师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可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学时。
(二)同时具备药学和中药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的(双证)执业药师每年只需参加其中一类的继续教育。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均需完成学习获得学时,年度获得满90学时,方能满足注册要求。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841569、020-37886911
附件:
1、广东省药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告(红头).pdf
2、2026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课程列表
